多港口煤炭进口业务或再被禁止
4月13日,经济观察网表示,经过多方确认,此前传言的煤炭进口限制令在4月初再度开启。目前,福建、广东、浙江等几个主要煤炭进口省份均已对进口煤采取了限制措施,这是继2017年7月国家启动煤炭进口限制令之后二度采取这一措施。
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按照福建省福州海关的“电话通知”,福州市口岸工作办公室要求,从4月1日起,福州市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的码头泊位在临时开放期间不得经营煤炭进口业务。此项政策涵盖福州港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
4月12日下午,记者致电福州市口岸工作办公室,该工作办负责人没有正面答复,仅表示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咨询福州市海关。随后经济观察网致电福州市海关,得到的答复是:该地区“正式开放的口岸可以进(口煤炭),临时开放的口岸不可以进(口煤炭)”,不过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执行截止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文件显示:福州地区相关港口的煤炭进口限制措施是“按国家压减煤炭进口政策统一要求”。言下之意应该是,这一政策不是福建地区独有,也不是专为福建地区制定。随后,记者又从广东地区从事煤炭进口业务的一家贸易商处获悉,广东地区的二类口岸也暂停了煤炭进口业务。该贸易商所在的公司主要经营从印尼进口的煤炭,近期下跌的煤炭行情以及进口限制措施令该企业亏损不少。
4月12日,来自浙江杭州的一家能源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浙江地区的二类港口目前也已经进入被限制状态。
2017年7月1日起,中国禁止省级政府批准的二类口岸经营煤炭进口业务。根据统计,超过12个港口煤炭进口业务被禁止,多个港口受政策限制,清关条件更加严格。此次被禁止进口煤业务的码头主要包括福建可门港、宁德港、东吴港和海南乐东港,所属电厂分别是华电、大唐、国电和华能。其中,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2018年初,煤炭保供危机凸显,政策出现松动,多个二类口岸进口煤炭业务再次启动。
禁止二类口岸进口煤炭,多港口表示很“委屈”。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新建码头无论在环保投入、安全管控,甚至硬件投入上都比肩一类口岸。而且由于建设时间较晚,各种审批流程复杂,要求更加严格。对于众多完全依赖进口煤炭的码头来说,限制进口煤炭对于他们来说可以称为“灭顶之灾”。此前,港口圈读者曾撰文表示,一旦限制二类口岸进口煤炭,或许会造成以下负面影响:
一是长江以南电厂如何保供?我国煤炭资源分布不均,南方地区少煤的国情不容忽视。近年来进口煤炭一直是长江以南电厂燃煤的重要补充,对煤炭价格也有着很好的调平衡作用。进口煤炭主要直靠电厂或通过码头(大多是二类口岸)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等形式,供给长江以南电厂。
2017年底二类口岸进口煤炭受限,北方煤炭又受到运距远、环节多、路径不畅等因素制约,难以及时保供,一时间造成煤炭价格飞涨,供需极度紧张,电厂无煤可烧的局面。然而,2018年初当煤炭保供危机凸显,暂停煤炭进口限制的时候,又是二类口岸出了大力气。试想如果经常用限制二类口岸来控制煤炭进口,造成二类口岸“关门歇业”了,在煤炭供应紧张时,如何能够保证长江以南电厂的燃煤保供安全?
二是谁为先进港口产能闲置问题买单?二类口岸多是近年来大型国企投资新建港口码头,属优质先进产能,此类港口受煤炭进口限制,造成码头资产闲置,码头企业仍需面对巨额银行还贷,员工队伍不稳定等压力,运营举步维艰。与此同时,继续允许老旧一类口岸经营进口煤炭,给煤炭进口留够通道,无法真正起到限制煤炭进口作用,且此类口岸多设备老旧,工艺落后,生产安全和环保措施难以保障。从长远看来,此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模式将严重阻碍港口行业发展。
三是是否有违反世贸游戏规则的嫌疑?限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未按照我国与世贸组织和多边或双边组织签署的协定,未让市场在调节中起主导作用,而直接采用行政手段干预,或将引起不必要的国际争议。目前,煤炭进口商大多是国内买家,硬性的限制政策最终造成的是国内企业的利益的损失,国外矿方反以高位的价格获得超额的利润。
四是如何考虑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东南沿海是“两湖一江”等内陆地区的重要出海口,是物资流通与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政策的限制阻断了煤炭这一重要生产物资的进出,阻碍了内陆与沿海地区经济的协同发展。就两地海铁联运业务看来,铁路运输因此无法形成双向货运的有效流通,运力的浪费,成本难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