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港口呼吁更多的污染者支付条款

时间:2018-05-11 浏览:291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船舶废弃物一直是欧盟港口的重要环境优先事项,欧洲港口组织(ESPO)发布了关于修订港口接收设施指令的立场文件,欢迎所取得的进展,但指出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支持污染者付费的方法。

现有的第2000/59号指令有助于显着减少海上废物排放。ESPO表示,所有在欧盟港口停靠的船舶都必须支付最低固定费用,无论他们是使用废弃设施还是交付数量。因此,只有2.5%的含油废物不在港口的废物设施中运输。

ESPO表示,新指令应该确保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鼓励有效但负责任的船舶废物管理制度。

“欧洲港口认识到提供正确的激励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港务局当然愿意为此做出贡献,”ESPO秘书长Isabelle Ryckbost说。“但是,引入船舶可以提供不合理数量的垃圾(包括100%固定费用的危险废物)的收费制度,将会与原则形成严重和不可接受的分歧。通过减少浪费来减少浪费,可能会阻碍从源头上解决浪费,这一直是欧盟废物政策的基石。“

因此,ESPO建议对100%固定费用所涵盖的废物设定限制。固定费用(平费)应包括由特定类型和尺寸的船舶交付的正常数量的废物。如果不合理的数量交付,港口应该被允许收取费用。此外,通常需要特殊和昂贵的处理的危险废物不应被100%的间接费用所覆盖。

根据现行指令,对于展示良好废物管理措施(超出所要求的标准)的船舶,已经可以自愿实施降低的费用,而这又会导致产生减少的废物量。根据ESPO的《2017可持续发展报告》,一半的欧洲港口为绿色船舶退回之前支付的费用,其中许多港口考虑到船舶的废弃物政策。

不过,新提案旨在为预计会产生更少废物并以无害环境方式管理废物的船舶实行强制性减费。ESPO说,这没有考虑到废物收费系统已经受到高度管制。强制性退回费用的引入将对港口的战略造成不合理的干扰,即根据自身的优先顺序对超出法律标准的船舶进行评级。它也未能考虑到在欧洲各个港口实施的不同业务和治理模式。任何退税,如果不是真正降低成本,都必须由港务局负责。并非所有港口管理机构都有财力支付这笔费用并给予退费。

因此,ESPO建议维持对产生减少废物量的船舶减免费用的自愿申请。

欧洲港口认为,任何能够更好地执行船舶在岸上交付废物的义务的规定都是受欢迎的。该指令的具体要素与“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的一致性得到了ESPO的支持。欧洲港口也欢迎该提案已经解决了诸如洗涤器废物之类的新型废物。

该提案目前正在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