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被滞留 船东面临10年监禁和罚款
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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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澳大利亚海事局(AMSA)滞留了一艘本国船舶,原因是该船被认为不适航。
这艘名为“Tomin”的船舶当时停泊在新南威尔士州Yamba港,来自AMSA的检查官登上该船。
在AMSA检查官认为该船存在“不适航、低标准并且对海洋环境具有威胁”时,对该船处以滞留。
在新南威尔士州警方的支持下,“Tomin”的船东也在船上被逮捕,并被指控违反“航行法案”。
AMSA表示,《国际防止船舶油污规则》(MARPOL)适用于所有国际航行船舶,而且澳大利亚“航行法案”禁止不满足《MARPOL》的船舶出海航行,否则将对船东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法案,船东面临最高10年监禁或12.6万罚金,也可能一并处罚。
AMSA认为他们对“Tomin”的怀疑是有合理证据的。这些证据中包括该船在没有合格证书的情况下执行了所罗门群岛至澳大利亚的航行。
该机构进一步指出:“‘Tomin’这个规格的船舶能携带大量的燃油和其它机器油料,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我们的检查官在船上发现明显的结构性泄漏,并且船上存有废油和其它油类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