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甩卖”1亿股偿债 长航凤凰控股权或变更

时间:2018-10-11 浏览:407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随着控股股东天津顺航债务危机恶化,长航凤凰(000520,SZ)控股权可能发生变动。据长航凤凰10月8日午间公告,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天津顺航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亿股,此次判决将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决源于天津顺航与北京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民星)之间的债务纠纷。但截至10月8日收盘,长航凤凰股价仅3.26元/股,以此计算1亿股市值仅3.26亿元,难以覆盖长城民星对天津顺航超8亿元(本息加上违约金)的债权额度。

根据长航凤凰10月8日公告的裁定书主要内容显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天津顺航持有的长航凤凰股票1亿股。申请人长城民星在本金7.5亿元及利息4286.16万元、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违约金为2583.78万元,之后以本金7.5亿元及利息4286.16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相关债务可以追溯至三年多以前。2015年9月22日长航凤凰披露,控股股东天津顺航将其持有的1亿股股票质押给长城民星,质押日从2015年9月17日至质权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之日止。

长航凤凰公告称,目前,天津顺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8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9%),该案件的判决可能导致其持有的1亿股股票被拍卖、变卖,将影响到公司控股权的变动,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

上述裁定背景下,天津顺航方面有何对策?10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长航凤凰董秘办。

“拍不拍卖,怎么拍卖,他(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愿不愿意去补救,他们没有说。”长航凤凰董秘办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规定,裁定相关方在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所以还要静待事件的进展。不过,至于天津顺航是否会提出异议,上市公司方面目前还没有收到消息。

大股东深陷债务泥潭

此次诉讼及债务危机对于天津顺航来说并非首例。今年8月份发布的半年报中,长航凤凰已经提示公司控股权稳定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顺航近年来债务缠身,且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

长航凤凰半年报显示,2018年4~5月,其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长城民星分别起诉了天津顺航,要求支付所欠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准许法院拍卖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顺航和解。若天津顺航不能偿还所欠债务,可能导致质押股票被处理,将对公司股权结构和股票交易有重大影响。据公告,除了与长城民星之间的债务,以及与中银国际证券达成和解的债务纠纷外,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天津顺航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债务纠纷金额也达1.8亿元(本息合计)。

不仅如此,因为未及时履行置出资产承诺,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判决被告天津顺航、广东文华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文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人民币2.66亿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上述判决书送达后,广东文华不服一审判决的全部判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天津顺航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