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重工拟2000万元出售南通华凯重工60%股权

时间:2019-06-17 浏览:230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中海重工(00651)公布,于2019年6月13日,卖方中海重工及买方南通华川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购股协议,卖方向买方出售目标公司6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于约2257.9万港元)。

目标公司为南通华凯重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船用钢结构及配件、航海设备、采矿设备、滚装设备以及桥梁及建筑钢结构。于该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卖方全资拥有。

目标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的经审核资产总值、负债总额及净(亏绌)分别约为8.072亿港元、10.64亿港元及(2.57亿)港元。

根据协议,买方须于签立购股协议后五个营业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及买方须于登记完成后五个营业日内支付余下人民币1000元。同时,买方将按年利率24%向目标公司授出人民币3000万元至人民5000万元之贷款,以偿还目标公司结欠的债务。

完成后,卖方将持有40%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将成为该公司的联营公司。

根据公告,出售事项将使该公司得以将其资源重新分配至该集团其他现有业务。此外,出售事项将使该集团得以减少其负债及缓和其财务状况。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约为2257.9万港元及2157.9万港元。该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该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5月27日,中海重工集团有限公司(00651HK)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4日接获由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据此法院已下令中海重工转让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以偿付结欠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贷款。

如皋市富港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对南通华凯重工提起诉讼,因其拖欠偿还贷款金人民币4100万元及所有相关利息。华凯重工是中海重工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据此,中海重工及中海重工(深圳)有限公司都被列为被告。索偿于2017年12月通过法院直接调解解决,南通华凯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四期分期付款的形式向富港工程偿还4100万元。

由于南通华凯未能根据调解书结算未偿还金额,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判定:中海重工(深圳)以代价人民币5299.39万元向富港工程转让其在南通象屿持有的21.23%股权,以清偿尚未偿总额人民币5299.39万元;中海重工(深圳)以代价约人民币692.6万元向南通通宝船舶有限公司转让其在南通象屿持有的2.77%的股权,以清偿欠付南通通宝尚未偿还总额人民币69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