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部门联合整治船舶和港口污染
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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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 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将切实提升长江经济带、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遏制水域污染态势。
《方案》计划,用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等问题,促进和保障上海港绿色发展,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港口污染物规范处置,绿色新能源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100%不下水,港口污染物100%不入水”的总体目标。
《方案》明确,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区内交通、环保、水务和市容绿化等部门强化督查工作,努力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污染排放控制要求,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责任,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行业内各单位要针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全港接收处置能力、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港口岸电使用及推广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