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罚!联合处置内河船舶非法运输违法行为
时间: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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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湄洲岛海事处联合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顺风xxx”轮内河船舶非法运输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此次联合案件办理中双方发挥“拧成一股绳”精神,严打内河船舶参与海上非法运输行为,形成海面监管高压态势,增强震慑力,共筑辖区海上交通秩序安全监管网。
一是强化信息互通。与涉海部门联勤联动,建立日常信息互通工作小组,设立专门联络员,第一时间通报相关案情,及时共享违法船舶信息,船舶强制扣押情况等,寻求执法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持续提升协作成效;
二是联合调查取证。对该轮超过核定航区航行、船舶证书注销未重新办理等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核查该船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运证和服务簿等,及时传唤船东、船员进行询问笔录采集,提高行政处罚办案效能;
三是严厉案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就该轮违法行为制作《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等并处罚款9.5万元;
四是强化教育警示。在严厉查处违法船舶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船东、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海上违法行为。
下一步,该处将继续巩固与涉海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强化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形成海上执法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水上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