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控股子公司拟受托管理福港拖轮100%股权
时间:2020-11-27
浏览:381
2020年10月16日,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厦门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福建省港口集团依据相关规则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目前,福建省港口集团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上述股权划转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近日,厦门港务发布公告表示,为推进解决福建省港口集团与公司在拖轮业务的同业竞争,合理统筹省内拖轮资源,经与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港务集团”)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港拖轮”)拟受托管理福州港务集团持有的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福港拖轮”)100%股权,托管费用为5万元/年。
福州港务集团为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福建交通集团100%股权被一并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福建省港口集团视同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与福州港务集团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审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交易双方已于2020年11月25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