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挑起中欧最大贸易摩擦案 涉案金额41亿美元

时间:2010-07-02 浏览:943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记者7月1日从欧盟网站获悉,针对调查产品———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简称“W W A N”),欧盟同时发布了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公告和面向多个国家的保障措施调查公告。中国成为唯一一个遭受双案调查的国家。

  涉案金额约41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网站显示,此次被调查产品为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欧盟海关编码为84718000和85176200。起诉方为比利时O ption公司,其在申诉书中称自己是涉案产品欧盟唯一生产商。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当天就此发表谈话表示,该案系欧盟首次对中国产品同时发起反倾销调查及保障措施调查,涉及我企业1000余家,涉案金额约41亿美元。

  “这应该是迄今为止欧盟对我国发起的最大反倾销案。去年全年我国遭受到的来自所有国家的贸易救济调查总金额为126亿美元,而这一起就超过了40亿美元,金额非常大。”对外经贸大学屠新泉教授告诉记者,更为罕见的是,欧盟竟然同时对我国发起保障措施,“在我印象中,迄今为止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双调查案例。”屠新泉说,这也就意味着“一种损害,两种补偿”,会造成对损失的重复计算,从而达到加倍处罚的效果。

  屠新泉进一步表示,保障措施是针对对方国出口数量增长过快发起的,往往不涉及倾销等不公平竞争的问题。由于保障措施需要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实施有难度,在国际上很少使用。而欧盟此次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同时发起保障措施、又针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这和美国多次发起“双反”调查的示范效应不无关系。

  不公平责难只为保护其本国企业技术领先地位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朱其亮指出,目前华为和中兴等国内企业,已经成为欧美电信运营商的主要设备供应商。尤其是在华为获得了北欧等国家4G网络的建设合同后,国内企业在欧美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但这也挤压了欧美厂商的生存空间,自然会引来竞争者的不满。

  “欧美政府所谓的‘倾销’,其实只是一个借口,更多的是为了保住欧美企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中兴通讯研究部研究员邱昊向记者透露,国内的厂商这几年技术水平提升很快,大有超越欧美厂商的趋势。调研公司Infonetics数据显示,2009年,华为以22.1%的全球市场份额,超越诺基亚-西门子位列行业第二,而中兴全年以12.6%的全球市场份额,超越阿尔卡特朗讯,居行业第四。面对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的开拓势头,欧美有所忌惮,因此才会发起种种“责难”。

  邱昊说,随着4G网络被提上日程,国内企业在LT E技术上的优势越发明显,这肯定会引起欧美厂商的注意。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属于不断更新的高科技产品,中国产品促进了技术进步并创造了新的市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福利。欧盟对一种产品同时发起两种救济措施调查,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干扰正常贸易,不仅阻碍欧盟自身经济复苏进程,也损害中方利益,更不利于科学技术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本次欧盟对我展开的“双案调查”,看似只是一起个案,但结合之前欧美和印度等国对我电信设备发起的种种“责难”,让人有理由相信,在这背后是欧美厂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自我保护,以及对我国企业日益增长的技术实力的高度警惕。事实上,不光是电信设备,中国在自身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很多技术等层面有所创新的产品都遭受过类似的歧视性保护措施,只不过,欧盟此次发起的双案调查手段更加赤裸,损害更加严重。

  政府协会多方积极回应呼吁企业配合应诉

记者注意到,就在欧盟网站发布公告的同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网站于北京时间6月30日18点40分也发布了这条消息,以警示相关企业注意。7月1日,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又公开回应称“中方将按照WT O规则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7月1日当天,机电进出口商会发布带有“特急”字眼的紧急通知,召集相关企业共同召开全国紧急应诉会。“鉴于本案是反倾销与保障措施双案同时进行调查,在有限的时间内涉案企业应对工作成倍增长。”“本次会议十分重要,请各涉案企业负责人务必派员参加。”通知中称。

记者从机电进出口商会获悉,机电进出口商会已经于6月21日向各有关企业发出过本案预警通知。根据本案反倾销立案公告,涉案企业应于立案后15天内与调查机关联系,获取调查问卷,并于立案后37天将问卷填写完毕提交调查机关。根据本案保障措施立案公告,涉案企业应于立案后10天内与调查机关联系,获取调查问卷,并于立案后21天将问卷填写完毕提交调查机关。

  “涉案企业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问卷,就会被调查机关认为是不合作,其结果就是获得最高反倾销 税 率 , 企 业 出 口 将 受 到 致 命 打击。”机电进出口商会提示说,“在紧急情况下,调查机关可以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直接提高涉案产品关税,这将导致涉案产品在短时间内就将难以进入欧盟市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李惠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政府牵头、协会组织、企业联合,快速积极回应,是最好的应对方案。企业一定要积极配合政府和协会的工作,主动提供材料,联合起来积极应诉。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