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多措并举助力港航船舶企业发展
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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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南京海事法院于6月7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南京海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南京海事法院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护航港航船舶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助力港航船舶企业健康发展。
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介绍了2021年海事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南京海事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409件,同比增长47.77%,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5位。其中,新收案件2722件,同比增长23.39%,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6位;审执结案件2822件,同比增长74.20%,位列全国海事法院第6位。南京海事法院从2021年审结生效的案件中挑选出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此外,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南京海事法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先后出台了15项司法措施和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此次发布的《措施》在已有经验基础上,吸纳了最新的审判实践共识,从4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工作措施,包括开辟涉疫诉讼“绿色通道”、提高在线诉讼服务水平、把握企业海事司法需求;发挥特别程序高效优势、深化涉疫纠纷多元化解;服务航运物流保通保畅、助力港口作业安全有序、保障船舶修造运行平稳、维护船员群体合法权益;全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审慎灵活采取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企业商业信誉等。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措施》落地见效,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港航船舶企业发展,全面助力航运经济恢复重振和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贡献海事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