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起,来自这些国家的船舶、货物需接受检查
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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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年12月16日通报,2022年全球霍乱病例和死亡病例,在连续多年下降后出现激增,超过29个国家暴发霍乱疫情或报告了霍乱病例,
其中,尼日利亚、喀麦隆、马拉维、刚果(金)、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索马里、海地、叙利亚、黎巴嫩、菲律宾、孟加拉国、阿富汗等国家霍乱持续流行。
为防止霍乱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海关总署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相关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上述国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此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