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搭靠外国船舶 罚款2000元!

时间:2023-02-28 浏览:184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龙潭港是南京地区国际集装箱进出口的唯一通道,有不少外籍货轮往来。有关涉外货轮的各项作业都需要报备审批,正常情况下,审批流程都是比较简单且顺畅的,按照规范操作就不会有问题。但仍有船主心存侥幸,省了不该省的事。近日,南京港边检站就查处了一起非法搭靠外国船舶案。


2月23日,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艘废弃物清理作业船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籍货轮。


南京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三队民警潘昱廷介绍:“2月23日早上8点多,码头有一艘巴拿马籍的国际货轮。该货轮是从印尼运煤入境的,我们发现它的船舷尾部有一艘未经批准擅自搭靠的船舶。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这艘船舶的搭靠外轮许可已过期,船舶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搭靠上去想开展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四条有关规定,该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国船舶的违法事实,南京港边检站对该船负责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日前,江苏省还公布了《江苏省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同时,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网上服务平台。


潘昱廷提醒:“民用船舶需要搭靠外国籍船舶作业的,由搭靠船舶的负责人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向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搭靠许可,可以在边检行政许可网上窗口进行申请,需要提供有效的船舶信息以及船舶负责人的有效信息。”


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搭靠外籍船舶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内容进行活动的、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都将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