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瞒报、夹藏!天津口岸500多吨“货物”全部退运

时间:2023-05-31 浏览:217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近日,天津新港海关查获了天津口岸今年以来最大一批“洋垃圾”,总重超533吨。


天津新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进口的“铬矿”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杂有胶皮、塑料、砖块等,部分矿石表面有明显灼烧痕迹,与正常的铬矿差异较大。


天津新港海关查验二处进口查验一科副科长孟令宏:经取样送检,这批货物的铬含量不足1%,正常铬矿的铬含量应该会达到30%以上。


最终,我们判定这批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后续,我们将全程严密监管这批货物,按照“从哪来,到哪去”的原则,确保货物全部退运出境。


下一步, 天津海关将依托大数据做好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紧盯矿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加大对货运渠道伪瞒报、夹藏走私固体废物的打击力度,严密封堵“洋垃圾”入境,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海关总署日前对外通报,5月24日,在济南海关所属潍坊海关监管之下,走私进口的143吨废轮胎经转关运输,从青岛黄岛口岸进行退运。


2022年2月,潍坊海关接到上级布控指令,对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3批,共143.07吨旧轮胎进行查验,海关关员经实地查验分析,并送有关部门鉴定,这些废轮胎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济南海关缉私局潍坊分局侦查科副科长 王栋:像胎面的钢丝都已经露出来的轮胎,如果再翻新利用,钢丝露出来的地方在充气的过程中容易发生鼓包、爆胎,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容易发生爆胎。


据了解,走私进境的废轮胎主要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进行破碎,对其中的橡胶粉、废钢丝进行再利用,这种处理方式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另一种是进行轮胎翻新后再利用,将对驾驶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办案民警介绍,废轮胎在日本、韩国的售价大约每吨200元人民币,走私到国内的售价却达到每吨2000元。犯罪嫌疑人苗某在明知废轮胎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情况下,仍以伪报方式将其走私入境销售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已被潍坊海关缉私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关提醒:2020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年初,上海海关所属外高桥港区海关查验二科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塑料桌子”的出口货物开展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底部夹藏有170箱喷漆,每箱24罐,罐体上印有“DANGER”字样。


3月,深圳蛇口集装箱码头SCT曾发生一起集装箱着火事故,疑似因危险品瞒报引发。深圳海关进一步强化关区危险品风险监控,对于涉及危险品伪瞒报逃检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予以重点管控,严厉打击涉危商品的高危低报、多危少报、涉危不报等伪瞒报行为。


3月28日,深圳蛇口海关向各船公司发出协助函,请求协助配合提供相关5家货代公司的订舱出口情况。蛇口海关表示,近期查发多起伪瞒报案件,部分包含危化品,涉及多家货代公司。


近期,海关又查获一批伪瞒报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集装箱,总重25.42吨。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据悉,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关员在对一批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该集装箱近门处前两排摆放了笔记本等作为掩饰,其余货物皆为简易纸箱包装的烟花爆竹,共计约25.42吨。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规定,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的材质、形式及包装方法应与拟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对于进出口伪瞒报危险货物的行为,海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在海关调查中,该批货物被判定为涉及伪瞒报,货柜将会面临被暂扣的风险,这将给处于同一批货柜中的其他合规申报的货物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部分货主、货代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通过瞒报谎报进行偷运等行为,导致恶劣的结果,针对此,各个船公司陆续发布通知强调关于加强货物瞒报/漏报/误报管理等情况,对于危险品伪/瞒报者处以重罚。最高有船公司设置罚金30000USD/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