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00美金/箱!还敢不如实申报?

时间:2024-10-21 浏览:127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近日,长荣海运上海分公司向出口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发布《关于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构成违约承运人收取违约金的公告》。


公告强调,托运人和订舱代理人(货方)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等装载信息,对申报不实的违约行为按不同情形向货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最高达50000美元!


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等装载信息,委托承运人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依照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


任何瞒报、谎报、漏报和误报货物品名或夹带未经申报货物等申报不实的行为,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无论货方该违约行为是否给承运人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承运人均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或提单条款的规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


鉴于此,长荣海运 EVERGREEN LINE,决定自2024年10月9日起对货方以下申报不实的违约行为按不同情形向货方收取违约金:


公告表示,承运人和/或其代理人有权在违约金以外就承运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向货方追偿。


承运人和/或有关部门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将货物卸下做任何处置,除承运人有权不向货方承担涉案货物损失和灭失的责任外,货方还应依法向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以及货物拍卖、销毁和退运等任何处置而产生的费用。


各大船公司收取违约金公告


万海:


万海6月20日发布公告,若瞒报、漏报、货实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出,甲方应给付违约金USD100.000/UNIT以及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所有损失赔偿费用。并在乙方通知后7天内缴交。


中远海运:


9月5日,中远海运集运重申秉持安全第一原则,要求托运人准确申报货物信息,禁止瞒报、谎报、误报或漏报行为,并加强申报货物包装质量控制。对危险品违规者将被收取高额“特殊操作”30000美元/自然箱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东方海外(OOCL):


东方海外(OOCL)于8月12日发布警示通报,强调危险品货物申报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发现漏报、瞒报或错报行为,将按每集装箱收取3万美元的违约金。


此举旨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并规范行业行为,以保障贸易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美森轮船:


美森轮船8月25日发布通知,对于危险品货物的瞒报、错报行为保留追究发货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对美森轮船签发提单的发货人采取限制/停止接受订舱的措施,同时征收最低每自然箱10000美金的违约金。


IAL:


IAL表示,2024年7月20开始,针对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收取的罚款将上调至最高50000美元。


德翔海运:


德翔海运7月24日发布公告称,瞒报、谎报等申报不实行为属违约,不遵守者将面临卸货、停运等,且德翔不赔偿损失,违规方需承担所产生费用并付每柜2万美元违约金,德翔及其代理公司有权追偿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