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船公司征附加费 深圳货主协会发函抵制
时间:201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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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船公司收取不合理附加费,深圳部分出口企业投诉至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该协会近日发出抵制函,请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深圳市交委称,政府不便干涉市场行为。
协会:不合理费用近两年激增
近日,深圳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向交通部水运局发出了“坚决抵制船公司利用垄断优势向货主收取不合理费用的函”,称该协会接到货主、货代公司投诉:船公司巧立名目收取各项不合理附加费,并不停涨价。
该协会相关调查数据显示,船公司向货主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近2年激增,有向国外买方收费越来越低接近“0”运费,同时收取各项不合理附加费将成本转嫁到中国货主企业头上的现象。深圳港口的船公司这种现象更甚,以深圳-台湾基隆的20尺柜为例,2009年对货主收费为670元,2011年已增至2335元。虽然总体收费只增加488元,但原先收费大部分是面向收货人,现在则是大部分向货主收取。
协会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深圳货主企业(FOB条款)出口一标箱所付各项附加费超出运费36倍之多,导致成本增加,很多订单失去竞争优势,被其他国家同行抢走。货主的客户流失,也直接降低深圳港口的吞吐量。
交委:政府不宜过多干涉
“我们已经收到函,会留意调查。”深圳市交委港航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前日表示,货主与船公司之间的交易属市场行为,两者矛盾并非新问题,只是近年越来越突出。如果船公司确实违规收费,国家交通部、发改委会进行处罚,但如果只是价格上的正当竞争,政府不宜干预,地方政府更无权干涉。
对于收费高造成深圳港口竞争力下降、企业出口下降,这名负责人认为值得调查和商榷,深圳港口出口货物有80%来自珠三角、华南腹地,深圳本地货主并非大头,涨价对深圳经济的影响有多大需要更详实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