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放弃锦州港参股权为大股东让路
日前,大连港正式放弃对锦州港的优先参股权,为大股东大连港集团入主锦州港铺路。
去年年末,作为锦州港第二大股东的大连港集团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签署协议,拟受让后者持有的锦州港7855.79万股(3.92%),作价2.76亿元。若交易完成,锦州港现有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大连港集团将以微弱优势取代东方集团入主锦州港。
不过根据大连港集团与大连港2006年3月份签订的《不竞争协议》,上述股权转让须以大连港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先决条件。
当时正值国际远洋运输接近鼎盛时期,国内港口公司超负荷运转,相当多的港口集团为此拆分旗下资产打包上市,如上港集团、天津港发展等。大连港集团也不例外,分拆了部分资产于2006年在香港上市,即大连港H股。在筹备港股上市时,大连港集团与大连港达成不竞争的协议,大连港可优先认购大连港集团旗下其他港口类资产。
在大连港赴港上市之时,大连港集团旗下尚未完成资产证券化的港口资产并不多,客观上不可能与大连港形成同业竞争。直到2008年,大连港集团参与锦州港定增,一举拿下锦州港19.44%股权,直逼锦州港大股东东方集团19.73%的控股地位,此后大连港集团还曾一度拟收购锦州港国资公司所持锦州港约5%股权。
于是在大连港2010年末回归A股之前,大连港集团实际控制大连港H股,并同时参股锦州港,一旦大连港集团入主锦州港,则该集团将拥有两个港口上市平台,与天津港集团类似。
由于与大连港的不竞争协议在先,因此大连港集团曾多次公开表示所参股的锦州港与大连港并不形成同业竞争,二者在地理位置、港口定位、主要货种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故大连港集团入主锦州港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实质性障碍。
其实,大连港集团试图控股锦州港的意向早已有之,而此番与锦州港国资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也只不过是2008年首次交涉的延续。当然,大连港也并未在同业竞争问题上给大连港集团制造障碍,该公司分别从经营布局、投资、具体业务三方面指出,优先受让锦州港3.92%股份无助于公司整体价值提升,遂放弃优先受让权。
如无意外,大连港集团将通过受让锦州港国资公司所持锦州港3.92%股份,最终控制锦州港19.08%股权,反超东方集团3.69%股份。
在整个环渤海区域,大连港集团针对大连港及锦州港的资产重整只不过是案例之一,事实上,环渤海区域其他港口公司也在致力于资产重整。如天津港集团旗下的天津港与天津港发展多年来均未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以至于天津证监局于去年12月初向天津港下发关注函,要求天津港集团尽快披露未完成消除同业竞争承诺的原因及后续的解决方案。
此外,环渤海侧翼的营口港、唐山港、日照港等近年来也屡有动作,其中营口港还曾抛出港口资产整体上市构想。相比于珠三角及长三角等区域,环渤海区域上市港口公司更为集中,在远洋航运仍未走出谷底的背景下,环渤海港口公司的后续动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