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冻结干部人事调整
据财新网2月11日的报道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下称中远海运)冻结了涉及改革重组任务单位的干部人事调整。中远海运由中远、中海两大航运央企合并而来。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当前,中远海运改革重组进入到各业务板块整合阶段,集团要求,2017年改革重组计划中明确涉及的单位,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冻结规定,除了调离和到龄免职退休外,原则上一律不进行干部调整,待整合重组工作基本完成后,再视情况解冻。此外,从今年开始,中远海运还冻结了船员调岸和船员跨单位调动。
“这主要是因为两大集团合并后岗位编制减少,尤其是领导职位非常紧张,许多人都在托关系调动职位,为了避免突击提拔和抢占岗位,只能暂时冻结,这也是大型企业改革重组的惯例。”上述知情人称。
在重组过程中,部分员工私下找关系调动岗位已经影响到中远海运集团的整体人事部署,比如曾出现集团领导想安排一个经理去某岗位,却发现他已经通过一些途径调到另一岗位,内部调动非常混乱,所以集团不得不统一进行严格管理。
大型行政机构改革期间冻结人事调动并不罕见。2016年,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山东、河南等省份也曾公开发文冻结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暂停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录用等。2013年南京“四区两县”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也曾暂停人事调动,冻结人事编制。
南京市做出冻结人事调动的出发点是,防止出现封官许愿、跑官要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等现象。
中远和中海合并自2015年1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后启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2月18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
在重组过程中,涉及大量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问题。
根据2016年初披露的公司架构,中远海运集团总部机构按照国有独资公司框架设置,涵盖集团党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5 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立了13 个职能部门、9 个共享中心及3 个特设机构。
国内航运专业媒体航运界网分析,新集团基本维持了原中远中海的总部组织架构不变,变化最大的是新集团的资本运营本部和财务管理本部。这两个部门是在原属中远集团的财务部/结算中心、证券事务部与原属中海集团的财务金融部之间重新划分职能。
与公司架构调整相配合,岗位编制也将出现变化。业内人士分析,此前,仅中远集团北京总部就有400多个岗位编制,而从目前的组织架构上看,合并后新集团总部人员配置较之前将有大幅缩减。中远海运集团已经发布了《关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期间开展员工安排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整合过程中的员工安排主要有内部安排、退休以及离职三种形式。其中,内部安排中包括:内部退养、到所属单位继续工作、培训转岗。内部退养指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下的员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办理内部退养,并签订内退协议。内退生活费月标准=新总部同职级人员年度薪酬标准/12×75%。